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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第二大爛尾樓通過驗收 開發商曾擅改規劃

  廣州第二大爛尾樓合銀廣場終於獲得合法身世證明--昨日廣州市規劃局發佈瞭一份批後公示,宣佈瞭這棟曾因開發商違規改變建築功能而被暫停銷售的51層地標建築通過瞭規劃驗收,開發商也借此成功獲得瞭產權證明。

  合銀廣場的爛尾又被救活的故事充滿瞭戲劇性。這棟位於環市東路花園酒店旁的51層大廈早在1998年就已經動工,但十餘年來建建停停,被稱為"廣州第二大爛尾樓"。直到2009年底,該項目才正式盤活,並更名為正佳東方國際廣場,開發商是廣州合銀發展有限公司,該公司屬廣州正佳集團旗下子公司之一。

  在2011年初,該項目以"正佳東方國際公寓"的名義開始對外銷售,總貨量1048套。當時的均價30000元/㎡,約帶3500元/㎡裝修,開盤後不少投資客都踴躍認購。不過,由於在市規劃局對該項目的所有行政許可文件中都註明其建築功能是商業、辦公,不涉及住宅、公寓等功能,而開發商在銷售時卻以"公寓"的名義進行促銷宣傳,為此市規劃局認定開發商存在違規行為,在2011年2月份發佈一份勒令整改文件,認為開發商"涉嫌虛假銷售,要求立即停止以"酒店式公寓"名義進行宣傳和銷售。

  據瞭解,酒店式公寓屬於居住建築,土地使用分類為住宅用地,房屋用途為居住,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而公寓式辦公樓的特殊性在於建築結構上是按公寓式或者單元式進行劃分、有獨立衛生設備,適合向小型企業出租、出售,但其本質上仍是辦公樓,不屬於住宅。

  然而,蹊蹺的是,在媒體報道瞭市規劃局勒令開發商整改的消息之後,市規劃局又忽然撤下瞭上述整改文件,而開發商此後雖然繼續賣樓,但卻不再以"公寓"的名義銷售,改成瞭"公寓式辦公樓",通過打擦邊球的方式避開瞭擅自改變建築功能的指控。

  在昨日公示的這份規劃驗收公示圖中,該大樓的建築功能依然是"商業、辦公",沒有"住宅和公寓"功能。廣州陽光傢緣數據顯示,正佳東方國際廣場辦公用途的預售房源有969套,大部分單位都已經售出並進行備案,隻剩下約59套仍顯示為可預售狀態,約占6%。不過記者昨日發現,該項目售樓電話已經廢除,撥打該號碼已經無人應答。

  據瞭解,按照程序,該項目通過規劃驗收即意味著開發商成功獲得瞭產權證明,該項目的業主也無需擔心被開發商改變建築功能牽連而辦不下房產證。

  

新聞來源http://wh.house.sina.com.cn/news/2014新竹市信貸-05-07/104041214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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